晉建標字〔2014〕89號
各市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局(建委),各有關單位:
為適應建筑市場勞務價格的上漲,引導發(fā)、承包雙方在建筑工程招投標中正確計算人工費,使計價依據(jù)中的人工單價與當前勞動工資政策相符,盡量貼近市場的勞務價格,根據(jù)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《關于發(fā)布山西省2014年企業(yè)工資指導線的通知》(晉人社廳發(fā)〔2014〕23號)、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《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(晉政辦發(fā)〔2014〕24號)文件精神,我廳對山西省建設工程的人工工資單價進行了調查與測算, 在山西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《關于調整山西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(jù)中人工單價的通知》(晉建標字〔2013〕71號)的基礎上,對2011年《山西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(jù)》中的人工單價進行再次調整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建筑安裝等工程人工單價調整為77元/工日,裝飾裝修工程人工單價調整為85元/工日,機械臺班單價中的機上人工隨之調整;簽證工調整為建筑安裝等工程94元/工日,裝飾裝修工程104元/工日;上述調整部分的人工費只計取稅金。
二、人工單價調整后,仍不能滿足實際工程需要的,發(fā)承包雙方可在合同中約定調整。
三、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,此前已經(jīng)簽訂合同的工程按原合同辦理。
山西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
2014年5月14日